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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 科學的fan | 2014-12-12 13:15 |

有媒體日前報道,距離被訴訟已有十年時間,蘋果數字音樂服務反壟斷案在美國奧克蘭一家法院開庭審理。2005年,約800萬消費者提請集體訴訟,控訴蘋果通過DRM版權加密技術FairPlay,用戶無法隨意將文件上傳到其他“非蘋果品牌”設備上播放,只能被“牢牢綁定”在蘋果系列產品中,消費者提出蘋果壟斷數字音樂市場地位的手段損害了他們的利益,索賠3.51億美元。這起案件涉及當時風靡全球的蘋果iPod音樂播放器及iTunes數字音樂商店。
原告律師表示,蘋果為排擠競爭對手,保持對數字音樂市場的控制,發布的版本更新并沒有實現軟件自身的改進,更多的是為了完善自身音樂的販賣服務,用戶并沒有從中得到任何益處。近日的庭審中,爭論的焦點在于iPod軟件的更新到底是為了改進產品,還是為了阻止競爭對手的服務。辯護律師則只是強調軟件更新是為了提高iPod的安全性,同時為了防止喬布斯的證詞不利于公司,蘋果的副總裁、項目高級總監等多位現任高管也已出庭作證。
此案引發關注在于,已故的喬布斯一段未公開的生前視頻證詞及一封公布的生前電郵。郵件中寫道:“我們要保證‘音樂比對’推出下載商店時,他們(的音樂)在iPod上就是放不了。”庭審現場,蘋果方只罷接受“iPod設備會刪除從其他音樂市場下載的文件”的控訴,并辯駁道:禁止iPod產品和其他品牌設備的文件共享乃是源于唱片公司的強大壓力。
庭審中,彭博社、CNN與蘋果律師的一場口水仗花絮,倒是引發了我的興趣。
AP、彭博社、CNN 等美國大型媒體此前向美國地方法院提交申請,要求將喬布斯在iTunes壟斷案當中的視頻資料進行公開;并表示喬布斯不是一般的案件證人,他的作證視頻尤為特殊,對公眾的價值“無法估量”;且原告方已經看過,廣大民眾為何不能看?
蘋果律師隨后回應,痛斥媒體心胸狹隘,稱視頻公開的唯一價值就是再看一次喬布斯的經典黑色毛衣,僅僅因為是某個案子的證物,就要一個離世的人向全世界展示,不僅狹隘還讓人不舒服。
蘋果方律師辯駁稱,喬布斯的證詞不包含對于公眾有價值的案件審理信息,屬呈堂證詞,不是證據,媒體無權拍攝或者復制,法庭也不需要向公眾提供拷貝。
對喬布斯的證詞如此藏捏,蘋果方已不是第一次了。之前,07年的Eminem音樂專輯版權案,喬幫主與環球音樂的商談視頻證據被阻止公布,09年倒簽期權案中,喬布斯接受調查一年后,證詞才得以公布。
實際上,僅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遵同遺囑的法理基礎,喬幫主的生前視頻和電郵證詞,其效力并不會打折扣,通過忽視的方式不可能消解喬布斯證詞的效力。即言之,喬布斯的生前證詞不僅算數,并且在未公開前,無法擺脫可提供案件審理有效信息的可能性,且在原告已經觀看并以作為原告資料的情況下,視頻理應公開!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蘋果律師提出的讓喬布斯安息吧,倒是論及一個額外話題:名人的消費期有沒有臨界點?
蘋果方說不愿公開喬布斯的作證視頻,說仙人已逝再來論及顯得不厚道。可是,辯護律師辯駁之時難道忘了,撇開iPod的產品自身吸引,喬布斯的個人魅力對市場的開拓效應何其明顯?慕喬幫主個人之名而來的消費者,在喬幫主過世就無權消費?既然被封了神,就注定被消費,源于需要而消費,自然也會因為消費而需要。得了好處便賣乖,不能因為不在就不能被消費!各種歷史穿越影視、論刊評點,也從來沒有時間界限之說。
關于名人的消費期,理論上并不存在所謂的臨界點,讓逝者安息縱然是個好愿望,但名人消費不會因為誰喊卡就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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