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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 默爾索 | 2015-01-19 18:23 |

“周一見”,這個源起于《南都娛樂周刊》總編謝曉的網絡熱詞,普羅大眾將其推向了另一層意義,文章姚笛之后,我們在周一常常還是會撞見各式各樣的撕逼大戰和驚悚猛料,若要尋找其中的共同點,那就是“周一見”,從來都沒有好消息。
1月19日,又是一個周一。搜狗瀏覽器官方微博,發布了一條重磅消息,內容是:“【搜狗勝訴360不正當競爭案,獲行業歷史最高賠償】北京二中院判決,360安全衛士阻礙搜狗瀏覽器用戶設置默認瀏覽器,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510萬元。法院認定, 360作為安全服務企業,同時經營非安全類產品,其既是裁判者,又是瀏覽器的競爭者,不能雙重審查標準,不能以安全企業自居替用戶做選擇。”配圖則是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搜狗官方稱510萬元的賠償金是行業歷史最高。在翻查了自2010年起360十余起官司的賠償金額后,我相信此言不虛。在此之前的紀錄保持者,是3Q大戰時騰訊獲得的賠償金,金額為500萬,而被360直接打入冷宮的金山網盾,只獲得了35萬元的經濟賠償。
事實上,從破壞的深度與廣度來講,3Q大戰遠勝于此次360對搜狗瀏覽器的小型攻擊。可能連周鴻祎自己也納悶,以往都是三五十萬了事,這一次怎么就稀里糊涂破了紀錄了。
首先,周鴻祎輸給了自己的熟諳法理。“不正當競爭”這個法律詞匯,早已相伴老周多年,官司盡管是一場接一場地輸,但老周卻可以稱得上是中國最了解不正當競爭相關法案的企業家。他深知,法院的判罰力度尚輕,與所能獲得的利益相比,賠償金不過是一點點小費罷了。在中國,不正當競爭的違法成本極低,這是老周敢一而再再而三以身犯險的根本原因。
但此案之后,情況變了。2015年的不正當競爭第一案,讓老周付出了510萬元的學費。老周或許需要重新去審視這個自己一度最為了解的領域。過去的老周像是一個看到雨后的小水洼就跳進去踩一踩的幼童,盡管會濺一身泥,但會收獲無比的快樂,可這次老周跳進去才發現,這特么原來是口井。
其次,周鴻祎輸給了360的雙重標準。這是法院判決書提到的內容,將360安全衛士比作了“裁判者”,360瀏覽器是參賽者,這種雙重身份本身就不甚合理,但鑒于目前中國互聯網環境基本都是四面出擊的態勢,法院似乎也就沒有多做展開。但默許了雙重身份,不代表默許了雙重標準。綜合來看過往360因不正當競爭而輸掉的官司,大多數是誘導用戶卸載競爭對手的產品,屬于攻擊型,但此一番,安全衛士與瀏覽器的雙簧,似乎是在經營用戶的電腦了。
最后,周鴻祎輸給了自己的“案底”。360多年來輸了不少官司,雖然時而是主動時而是被動,但也算是屢敗屢戰了。我愿意相信我們的司法公正,不會因為某一個人或企業輸了多少場官司,就影響了法官的心理判斷,在其身上打上特殊的標簽。我所說的案底,是360在不正當競爭的過程中越走越深,每一次敗訴,法院幾乎都會要求360進行道歉,但360從未真正致歉過,此番重罰,有司顯然有著要限制其行為的決心。
寫到最后翻了一下360今天的股價,果然是按照既定的套路,輸了官司,股價卻在見長。對一個曾經加入過百億美金俱樂部的公司來說,510萬,其實仍然不過是股票的幾個起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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