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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消息,2010年蘋果進軍電子書市場時,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將蘋果與出版商簽署的定價協議視為抗擊競爭對手亞馬遜的自衛行為。但美國司法部卻不這樣認為,他們認為蘋果和出版商故意將原本只售9.9美元的電子書價格抬高至12.99美元,非法操控電子書價格,2012年,美國司法部就裁定蘋果與五大書籍出版商“勾結”罪名成立。
現在距判決書下達4年后,蘋果終于要進行賠償了。據悉,蘋果最終的總賠償金額為4億美元,與蘋果合作的書籍出版商也需要支付1.66億美元,這些賠償金最終都會返還給消費者,購買《紐約時報》的用戶將會獲得6.93美元的賠償,而其它書籍的賠償則是每份1.57美元。
對于這起訴訟,蘋果曾承認公司高管曾與出版商私下會面,并討論亞馬遜對于電子書價格大打折扣所帶來的影響。
來源:it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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